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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夏管肥临时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1:14:26 浏览次数:9000

 2022年度夏管肥临时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150030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委托,对2022年度夏管肥临时储备承储企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承储品种
夏管肥临时储备品种为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投标夏管肥临时储备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区域的历史用肥情况,合理确定投标品种,每标的必须包含氮养分。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承储企业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
承储企业按要求完成储备任务后,中央财政将根据储备货值、一年期LPR利率、储备时间等计算所得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三、承储主体要求
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申请承担夏管肥临时储备;为分散储备风险,鼓励企业间组成承储联合体。
四、仓储要求
储备应相对集中,单一储备点(可包含多个仓库)储备化肥库存量不少于2000吨,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少于500吨。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中国境内具备化肥生产、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
2. 投标人2020年度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联合体中牵头企业2020年度的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企业承储3省区储备任务的,2020年度的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化肥流通企业2018-2020年年均销售量30万吨(实物量,下同)以上,化肥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2018-2020年年均化肥产量60万吨以上,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企业参加3省区竞标时满足上述指标1/3即可;联合体各参与企业总量应满足上述条件。
4. 储备承储企业或联合体在标的区域内2018-2020年年均销售量不低于企业投标量的1.2倍。
5. 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能耗符合国家要求;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
6. 具备与储备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7.银行信誉良好。
六、储备时间
2022年度夏管肥临时储备,入储时间为国家有关储备任务下达通知正式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储备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储备到期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七、标的情况

  特别提示:招标人已综合考虑夏管期间化肥需求量、化肥供应保障能力、交通物流状况、粮食产量等因素确定各区域内标的个数。按有关要求,本次招标仅提供每个区域单个标的储备化肥数量,

标的个数不予提供。投标人需充分评估风险,根据在各区域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特别是货源情况)确定投标数量,避免出现中标承储数量超过实际储备能力的情况。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后再汇款:请加入化肥公告QQ群(群号:621033370),招标文件在群内文件处直接下载。
如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需汇款,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联系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票信息等有效企业信息扫描后发送邮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uafeisc123@126.com,

最后小窗口QQ詹平,确认国信公司已经收到。(报名须邮件的格式附后)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因疫情原因,仅接受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500元/区域,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二层(鑫泰大厦院外铁轨边)咨询招标部。
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申请的储备类型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1套纸质文件(正本一份),但考虑时间比较紧迫,投标人可先以电子邮件(邮件地址huafeisc123@126.com)

方式递交1套电子投标文件(分别为word、excel格式和一份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版本),但应随即将纸质文件以特快专递(建议顺丰)的方式递交;同一投标人只提供1套纸质文件(正本一份),

但文件中必须说明申请总量,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特快专递(建议顺丰)收到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0:00之前(以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只接收电子邮件,请务必在2021年12月30日10:00前发到国信公司邮箱,邮箱地址:huafeisc123@126.com,发完后必须小窗口QQ王佳爽,确认国信公司已经收到。

如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发送邮件表格进行修改,则须邮件标题注明“以此稿为准”,并小窗口QQ王佳爽,确认国信公司已经收到。
十二、其他
国家关于夏管肥储备有关管理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边)2层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人:李杨、詹平、王佳爽、江子扬
电    话:010-87235153、15810776992、010-87235122、010-87235159、13621252166、010-87235121传    真:010-87235152
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书款、服务费户:(本账户仅接收标书款和服务费)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200245309200020122
行号:102100024537
保证金专用户:(本账户仅接收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811070101360195002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报名须邮件的格式:

  1、基本信息表

 

  2、购买凭证
此处粘贴电汇、转账等汇款凭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开票信息
附件


国家关于夏管肥储备有关管理要求
一、储备及投放时间
2022年夏管肥临时储备,入储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储备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储备到期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二、储备资金来源与财政补助标准
承储企业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按照储备货值、一年期LPR利率、储备时间计算补助资金。具体计算方式为:
补助金额=储备货值×一年期LPR利率×储备时间(3/12)。
其中,储备货值=各品种储备货值之和,某品种储备货值=(实际货值单价+100元/吨的仓储运杂费用)×储备规模;实际货值单价为尿素、磷酸二铵、

三元复合肥按照储备时间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期《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的相关肥料平均价格和供销合作总社监测的相关肥料平均批发价格,经再次平均后计算确定。
三、储备考核指标
(一)2022年2月28日在目标区域的储备库存不低于承储任务量。
(二)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在目标区域的月均储备库存不低于承储任务量。
(三)承储企业存储多个品种的,按品种分别考核。单个品种考核未通过的,视为全部承储任务考核未通过。
四、储备情况核查及补助资金拨付
(一)夏管肥储备情况核查由储备布局所在区域省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会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供销合作社、承贷银行(如有)负责,主要核查内容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形式主要为实地核查。
(二)储备到期后,承储企业即可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并按补助标准自行计算补助资金规模。财政部门结合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及监督考核结果,

于2023年6月底前拨付补助资金,中央企业补助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地方企业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地方财政转拨。
五、其他要求
(一)承储企业储备库点应相对集中,单一储备点储备化肥库存不少于2000吨,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少于500吨,

并与“商业库存”“春耕肥储备”分区分垛管理,同时建立独立台账,单独核算,与春耕肥、救灾肥分账管理。
(二)承储企业在年度储备时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未完成储备任务,中央财政不予资金补助,已发放的予以追缴。
1. 变更储备品种、数量及联合体成员分工、承储比例。
2. 未按要求上报储备数据、情况、资金补助申请材料。
3. 经认定所报数据、情况与实际有明显不符。
4. 未完成考核指标。
(三)承储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中央财政不予资金补助,已发放的予以追缴,不得再参与任何国家化肥储备任务,相关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 采取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储备补助资金。
2. 将储备贷款挪作他用。
3. 投放市场的储备化肥经有关方面检测为假冒伪劣化肥化肥实际养分含量及重量与标准明显不符。
(四)如遇宏观调控需要,国家有权提前动用2022年夏管肥临时储备,中央财政将按实际储备时间给予补助资金。
(五)储备肥不得用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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